司法部门-最高法院

司法部门-最高法院

政府的司法部门由法官和法院组成。联邦法官不是人民选举产生的。他们由总统任命,然后由参议院确认。

在美国,联邦法院具有等级制度。最低级别的是94个美国地方法院,涵盖美国不同地区,并处理大多数联邦案件。地区法院上方是13个上诉法院。最高法院是司法部门的顶部。最高法院拥有最终决定权。

最高法院大楼
美国最高
法院大楼联邦法官任期终身。他们只能因死亡或国会弹each而免职。这是为了让基于自己的良心,而不是对他们的感觉,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当选的法官作出决定。

法院的工作是解释国会的法律。他们没有制定法律。他们还仅对有人表明自己受到伤害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。

最高法院

美国最高法院是最高法院。宪法没有说应该有多少位最高法院大法官。过去只有6位法官,但自1869年以来,已有9位法官。

总统提名所有最高法院成员,并由参议院确认。他们终身任职。

最高法院没有很多审判。他们主要做的是复审已由下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案件。并非所有送交最高法院的案件都会得到审查。每年大约有7,500个请求被发送到最高法院,而他们仅认为大约150个重要到足以进行审查。

司法程序

《宪法》规定,每个人都有权在胜任的法官和陪审团陪审团面前获得公正的审判。人权法案进一步保障了其他权利,例如快速审判,合法代理权,对同一罪行不得两次受审的权利以及免受残酷刑罚的权利。

一旦因犯罪而被捕,被告便会出现在法官面前,被指控犯有该罪行,并提出有罪或无罪辩护。

接下来,如果被告不能负担得起自己的费用,则给他们律师,并给他们时间来审查证据并加强辩护。然后,案件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审理。如果陪审团裁定被告无罪,则撤销指控,被告获释。如果陪审团有罪,则由法官裁定。

如果一方认为审判没有正确或公正地处理,他们可以向更高的法院提出上诉。高等法院可推翻该判决或维持原判。最高法院是最高法院。最高法院没有上诉的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