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法修正案

美国宪法修正案

修正案是对宪法的更改或补充。美国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称为 权利法案 。 《人权法案》于1791年获得批准,距《宪法》首次获得批准仅很短时间。这是因为某些州仅在知道不久将增加人权法案后才同意批准宪法。

多年来,对宪法进行了补充修订。

如何进行修改

要对宪法进行修正需要两个步骤:

步骤1:提案-可以通过国会的三分之二表决(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)或由三分之二的州组成的国民大会来提出修正案。我们目前所有的修正案都是由国会提出的。

步骤2:批准-接下来,必须批准该修正案。可以由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机关或四分之三的州的州公约批准。仅第21条修正案使用状态约定方法。

修订清单

今天共有27项修正案。以下是每个内容的简要说明。

第一至第十 -看到 权利法案

11日 (1795年2月7日)-该修正案规定了可以起诉国家的时限。特别是,它使州免于州外公民和不在州边界内居住的外国人提起的诉讼。

第十二 (1804年6月15日)-修改了总统选举程序。

13日 (1865年12月6日)-该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和非自愿奴役。

14日 (1868年7月9日)-定义了成为美国公民的含义。它禁止国家减少公民的特权,并确保每个公民“正当程序权和法律的平等保护权”。

15日 (1870年2月3日)-赋予所有人投票权,无论其种族,肤色或是否曾为奴隶。

16号 (1913年2月3日)-使联邦政府有权征收所得税。

17日 (1913年4月8日)-确定将直接选举参议员。

18日 (1919年1月16日)- 禁酒令 酒精使含酒精的饮料违法。 (第二十一修正案将其废除)

19日 (1920年8月18日)-第19条修正案赋予妇女投票权。也称为妇女选举权。

20日 (1933年1月23日)-详细说明了国会和总统的任期。

21日 (1933年12月5日)-此修正案废除了第18条修正案。

22日 (1951年2月27日)-将总统的任期限制为最多两个任期或10年。

23日 (1961年3月29日)-允许华盛顿特区获准参加选举学院。这样,即使华盛顿特区的公民不是正式的州议员,他们也可以对总统进行投票。

24日 (1964年1月23日)-说人们不必投票就可以缴纳称为人头税的税。

25日 (1967年2月10日)-此修正案定义了如果总统有事的总统继任。排在第一位的是副总统。

26日 (1971年7月1日)-将国家投票年龄设置为18岁。

27日 (1992年5月5日或7日)-表示国会的薪资变动要等到下一届国会会议开始时才生效。